近年来,随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制度化,全国各地车辆检测线数量急速增加。铁路机械一些安检机构为了争抢车源,采取了一些检车不上线、给回扣等不正当的手段,扰乱了正常的检测秩序;一些新成立的安检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内部管理不规范,不按规定开展检测工作,甚至伪造检测数据;一些单位监管工作不够到位,有效监管手段不足,监管工作的难度和阻力较大。
上述问题不解决,就会影响整个机动车检测行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发挥。车辆检测工作是车辆安全的源头,广西汽车检测设备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通过检测对车辆的技术状况、使用性能给出一个正确的评价,对保证交通安全、加强环境保护、提高运输能力和降低生产成本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需要与此相关的所有单位、相关人员协同努力。
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督力度
2004年5月1日中国开始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铁路机械随后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检测实行社会化,检测站对机动车进行检测和收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检测站实行资格认证和监管;车管部门对车辆发放检验合格证。因此,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严格审查
一是新建检测线的审批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标准进行,对不符合上线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准。对已有的安检机构严格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发证。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安检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各地安检机构进行联合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三是对已经获得计量认证的安检机构,进一步加强计量认证管理,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暂停其计量认证资格;发现严重不符合计量认证要求的,撤销其计量认证资格。同时,抓好计量认证18个月后的监督评审工作,进一步提高计量认证工作的有效性。
(二)严格执法
要明确检测机构的责、权、利,检测机构对被检测车辆的检测质量要负完全责任,铁路机械明确对不按照检验标准和规程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出具虚假检测结果,伪造检测数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对行政不作为和不依法实施处罚的,要严肃处理。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A468—2004《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行业标准,制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流程,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通过加强对安检机构的监管,确保其设置科学、布局合理,有效提高其检验能力和水平,为机动车检验市场创造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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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技监管
把科技手段引入监管,实现检测线与监管部门微机联网,实现资源共享,既可有效防止机动车不上线检验和随意修改检测数据等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又可简化机动车定期检验和发放检验合格标志程序,方便用户。
检测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
车辆检测机构是实施车辆检测保障的主体,搞好车辆检测机构业务正规化建设,对规范检测机构运行管理,增强车辆检测保障质量和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规划布局
良好的规划布局,将大大提高车辆检测效率,并降低建设成本。检测线在筹划时首先要考虑设备组合后的检测效率。在同一条检测线上,要尽可能地使各工位的检测时间均衡一致。若有一个工位占用时间过长,即便其他工位检测速度再快,也将会造成检测车的队列阻塞。要尽量减少在检测线上的停车次数。也就是说,当车辆停到某一工位时,应尽可能多检测一些项目。比如,可以在同一次驻车的情况下检测灯光、喇叭声级;当车辆停在地沟上时,可以进行车底外观检查等。在工位的设计方面,应设法避免各工位在测试时间上的相互影响、各工位在程序上的冲突,保证绝大部分车型不会发生空间的干涉,并且占有的面积要尽可能小,减少车辆排放对车间的空气污染。
(二)检测设备
设备的选购。由于检测设备制造厂的技术开发水平参差不齐,造成设备技术水平相差极大,同时由于检测设备种类众多,如何选择合适的检测设备常常困扰用户。因此,在选购检测设备时要注意:一是由于国内外检测法规的差异,造成国外设备并不能完全满足国内法规要求,因此,检测设备应尽量选择知名品牌的国产设备。二是检测设备的功能、测量误差、量程应符合相关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三是生产厂家应具备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资质,每一种检测设备都应有计量器具标志。
保养与维护。设备的性能如何以及能否正常运转,关键在于保养与维护。但许多单位只配备使用人员,没有配备专业的保养与维护人员,因此,设备的完好率很低。有个别单位配备了专门的保养及维护人员,其设备的完好率就比较高。
(三)检测人员素质
汽车检测员是检测站各项检测作业的主要责任者,对汽车检测工作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检测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能积极开展检测工作,解决和处理检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目前,我国汽车安全检测行业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也有待提高。首先,应逐步建立检测岗位准入制度,对于技术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必须持证上岗。要加强对现有检测人员的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其不仅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而且还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其次,在一个城市或一定区域内,应建立起汽车安全检测人员的合理流动制度。技术人员的合理流动既有利于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又有利于检测行业提高整体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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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管理
加强车辆在检测中的安全管理不容忽视。在车辆检测中由于存在检测车辆相对集中,由不同单位(维修企业)负责送检,协调难度大,随车人员流动性大,人车混杂等不安全因素,如不注重安全生产管理,容易发生事故。在车辆检测过程中如管理操作不当同样会发生损坏设备和车辆的机械事故,影响检测质量,造成检测质量事故。因此,检测站应认真负责抓好检测过程安全管理。车辆进站检测,检测站工作人员应按检测制度、检测程序为其提供热情优质的检测服务,并对待检车辆(登录缴费后)的现场安全负责,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车辆碰撞事故。检测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检测操作规程实施检测,严禁违规检测作业,各工作岗位之间密切协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车主要积极配合
车辆上线进行检测只是手段,最终目的是使机动车的技术状态有一个明显的提高,从而为车主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车主应当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了解相关检测知识
按照国家标准GB18565-2001《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规定,检测站主要检测下列参数:车速、轮胎气压、尾气排放物、喇叭声级、前照灯发光强度和照射位置、制动性能、侧滑、发动机功率或底盘最大输出功率、空载滑行距离、机油污染指数、等速百公里油耗、整车装备及外观等,这些是涉及行车安全以及表征机动车技术状态的主要参数。
(二)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是指搞好整车装备及外观,因为它不仅是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的内容之一,而且整车装备及外观与其他检测参数之间具有相关性,即可能导致其他检测参数不合格。如果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会使某些参数的检测结果不能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的实际情况,有的车主认为车辆的外观对于检测结果无关紧要,事实并非如此。例如,轮胎花纹中夹带杂物,轮胎表面粘有油污,都会对车速、制动性能、底盘输出功率、油耗等产生不良的影响。
(三)服从检测人员的指挥
送检车辆进站后应服从检测人员调度和管理,在初检区内依次分道排队,并保持合适的车距。严禁插队和随意变更停车道。待检过程中车主不要离开车辆,随时准备将车辆向前跟进,并配合车辆外检。不得将复检车辆停到初检区、行车道及其他影响正常检测秩序的地方,更不得停至检测线入口处。